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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公13萬賣房,20年后房子拆遷,獲賠4800萬,他反悔找買家:13萬退你,把房子還我

阿公13萬賣房,20年后房子拆遷,獲賠4800萬,他反悔找買家:13萬退你,把房子還我
2022-05-20 檢舉

「 拆誰的房你得給誰啊,那你拆了我的房,到現在一分錢都不給我,我比那竇娥還怨!

說這話的時候,王女士委屈地直掉眼淚。

 

 

 

20年前,她與丈夫何先生以13萬元的價格買了一套住宅,然而在居住了將近十年后,

上一任房主于大爺竟然要求以13萬塊錢的價格重新將房子買回去,原因是這套房子即將面臨拆遷。

當年白紙黑字簽的協議,何先生當然不愿意,在多次拒絕于大爺的要求后,

于大爺一怒之下,將他們告上了法庭,令人崩潰的是,法庭居然判處當年簽訂的購房協議無效!

也就是說,房子還是于大爺的!

 

 

為此,何先生夫婦覺得十分冤枉:當時按了手印的購房協議,法院為什麼不承認?

自己花錢買的房子,憑什麼要將拆遷款分給上一任房主?

 

那麼,事情究竟是怎麼回事?最終這筆拆遷款落到了誰的手里?

 

 

一筆賠款,引發了多年「恩怨」

2001年,于大爺不知從哪兒聽來的消息,說是這邊馬上就要拆遷了。

一想到自己13萬塊錢賣出去的房子,可能馬上就要漲到幾百萬甚至上千萬,于大爺的心里就很不是滋味兒。

他越想越后悔,最后終于忍不住給何先生打了電話,想要用13萬塊錢,再將這套房子重新買回來。

何先生當然不愿意,當下他便立即拒絕了于大爺。

但是人一旦起了這個念頭,就不可能輕易放棄。于大爺三番四次地給何先生打電話,

要求何先生將房子還給他,兩人也從一開始商量的語氣變成了相互指責,甚至是辱罵。

 

對于房子的問題,雙方始終各執一詞,僵持不下。何先生認為,當年買房的時候

兩個人已經把話說的很明白了,白紙黑字寫的也十分清楚,

這套房子現在就是自己的,潑出去的水,哪還有收回來的道理?

況且,余大爺的要求也太不合理了,十年前的3萬塊錢和如今的3萬塊錢,它的價值能等同嗎?

 

 

而余大爺也有自己的道理,他認為,當年在何先生困難的時候,是他給了何先生幫助,

如果不是他,何先生一家現在還租住在一個50平米的出租屋里,雖然自己這所老宅十分破舊,

但與那50平米的出租屋相比,已經算是很不錯的了。

更何況,房子讓何先生住了這麼多年,哪怕是租房子,也早已不止13萬塊錢了,這對何先生來說已經很不錯了。

就這樣,兩人公說公有理、婆說婆有理地爭執了許久。最后,見何先生一直不肯松口,于大爺將他告了。

 

經法院審判,何先生和于大爺兩人所簽訂的購房協議并不具備法律效應,

所以于大爺有權收回他的這所宅子。但是由于雙方在這次交易中都存在錯誤,

因此,如果余先生想要收回自己的房子,他必須向何先生做出相應的賠償。

判決下來后,何先生就賠償一事與于大爺進行了協商。

何先生認為,事情已經過去十年,于大爺不應該按當時交易的數額進行賠償,

而是應該按照當前的市場價格,至少要支付自己350萬元,何先生才愿意把這套房屋「賣」給于大爺。

但于大爺在聽到何先生向自己索要350萬元之后,便一直默不作聲,兩人之間的矛盾和沖突在于大爺的沉默中再次中斷。

加上余大爺也只是聽說這邊要拆遷的消息,并沒有看見政府親自頒布的確切執行命令,這件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。

 

 

在那之后,何先生一家繼續住在這個老宅子里,而于大爺一家也在這里繼續生活。

不同的是,先前逢年過節,兩人都會打個電話問候一下,而自這件事之后,何先生和于大爺便形同陌路,再沒說過話。

不過這種狀況并沒有持續幾年,隨著政府明確頒布柳各莊即將拆遷的信息,

于大爺再也坐不住了, 他聽說老宅這次的賠償金額高達4800萬 ,因此,無論如何他都得將這套房子要回來。

 

 

拆遷賠款,最終花落誰家

2018年,當地如約拆遷,為響應政府的號召,開發商的拆遷效率和安置速度,

以及后續保障的完善程度,都十分迅速。村民們也是紛紛響應與開發商簽字畫押。

而何先生作為房屋現在的主人,也在第一時間與拆遷辦簽訂了補償協議。協議規定: 房屋的直接受益人享有全部的補償。

 

 

于大爺賣給何先生的這間老宅總共補償了四套安置房和一筆賠償款,

價值在4800萬元左右,而這些,在簽字畫押后,都將賠給何先生。

于大爺聽說后,急得直跳腳,他立刻跑到拆遷辦質問工作人員,為什麼要與何先生簽訂協議?

這個房子的房本兒上明明寫的是自己的名字,自己才是這個房子的直接受益人,要簽也應該和自己簽。

 

 

拆遷辦的工作人員解釋說,何先生作為房屋現在的使用者和居住者,政府從人道主義出發,

與何先生簽署協議是理所應當的。況且,何先生一家在拆遷工作中積極響應政府的號召,

當文件下達后,他們一家三口便以很快的速度將東西收拾好,把房子給騰了出來,讓我們的動員工作也方便了許多。

見工作人員這樣說,何先生覺得十分氣憤,明明自己才是真正的戶主,為什麼工作人員要向著何先生說話?

于是,憤怒的于大爺于2021年再次將何先生一家告了。

 

而何先生一家也覺得十分委屈,由于于大爺三番五次地到拆遷辦質問、鬧事,

房子的問題一直沒有得到一個妥善的解決 ,眼見其他人都已經搬走了兩三年,

何先生一家還只能生活在這棟老房子里,成了名副其實的「釘子戶」。

既然于大爺將他們告了,那這一次,他們也要向于大爺要一個說法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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