月薪5萬,我買5千塊衣服被婆婆狂酸:敗家討債,我默默在她面前做一件事:從此婆婆不敢再吭聲
我是父母唯一的女兒,從小吃穿不愁,自己在一家外貿公司擔任企劃經理,月薪5萬左右。
當初我不顧父母的反對和家境不好的老公結婚了,沒房沒車,一切全靠我們自己奮鬥。
自從嫁給老公後,我的生活水準下降了很多,沒結婚之前,我每個月基本月光,衣服、包包、化妝品隨便買。
結婚之後,感覺到了家庭的責任感了,因此我主動提出要減少開銷,
每個月生活費約花2萬,存3萬減輕老公負擔。
其中20000塊錢其中用於5000塊買衣服、 7500護膚,剩下的生活費及零用。
我覺得女人的衣服在精不在多,雖然減少了開銷,但是還是希望我買的衣服能夠有質感一點,
因此我不隨便買衣服,但是買的話都會去百貨公司買,一件一千塊左右。
婆婆和我們一起住,她是個特別節儉的人,剩菜剩飯幾天都不會倒。
有時候我再整理櫃子,婆婆也不敲門就進來說這麼多衣服了,一輩子都穿不完了,這要花多少錢啊!
看到我晚上抹護膚保養品婆婆也不高興,說他們老一輩的人,一輩子臉上沒有抹過什麼保養品,
不也一樣活得好好的嗎? 現在的人越活越嬌貴,與其花這些錢買護膚保養品,倒不如存錢買房!
婆婆每次一念就要念很久,真的很煩。
前幾天百貨公司打折了,我想說好久都沒有買衣服了, 出去見客戶都不知道穿甚麼,
便去百貨公司買了一件裙子, 5000塊,我穿著很漂亮, 雖然花了錢但是女人都是這樣,購物一時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