恩客變夫妻,人夫爆料:老婆曾賺皮肉錢月入達50萬,閃婚生子妻突喊想回去賺,該不該同意
已從良的「小姐」,突然說要重操舊業,另一半能接受嗎?日前,33歲人夫在《靠北婚姻》表示,
自己和老婆過去是「恩客關係」,因為愛上對方才結婚,如今已經4年、育有一子,
家庭生活還不錯,然而婚後,老婆希望能多賺點,居然要求說:
「趁現在年輕,趕快賺皮肉錢!2年後就能換更大的房。」令他不知所措...
據《ctwant》報導,原PO提到,老婆過去是「樓鳳」身分,在台灣賺了一整年,
平均月收入50萬起跳,自己則是消費的恩客之一,職業是自營商,月收將近400萬元,
然而扣掉人事開銷、房貸,其實所剩不多。愛上妻子後,對方願意和他過著平凡的夫妻生活,
一家人住在媽媽名下的房子。
原PO經濟壓力其實很大,孩子上了幼稚園,每月還要給老婆5萬零用,
最近剛扛下一坪64萬元的預售屋,老婆卻突然表示,自己能外出賺錢,
便找了一間養生館工作,每天朝九晚五、月薪落在3至4萬元,
老闆保證「不做黑的,時間自由,可以配合孩子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