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惡質,衰男銀行借110萬早還清,22年後銀行扣押財產討第2次債,秀證據:不就好險有留
只要跟錢有關係的借條與收據真的都要保管好,不然到時可能又會平白無故多一筆損失!
過去有位住在雲林縣的男子就表示,自己明明在22年前就繳清了積欠銀行的110萬貸款,
但沒想到去年底銀行不但再度上門討前,甚至還向法院申請假扣押,讓他忍不住氣炸罵到:
「不就幸好當年的收條我還留著!」
根據ETtoday報導,最近有位住在雲林縣的蘇姓男子表示,自己在前年突然收到雲林地方法院查封函,
通知他由於積欠銀行債務,名下土地跟股票均被假扣押。但自己明明早在21年前就已經將積欠銀行的債務全數償還 ,
因此對於銀行的作為感到相當傻眼!
蘇男表示,22年前自己曾把支票借給親人公司貸款,但由於親人因為公司經營不善倒閉,
使得他名下3筆土地被查封。為了不讓情況變得越來越糟,他當年就趕緊湊出110萬將整個巨額債務全數還光。
雖然蘇男收到銀行的查封通知後,所幸因為還留著22年前償還的收條,證明自己早已清償而成功讓法院撤銷查封。
而收條上也能看到,其上面寫著本金80萬加利息30萬,總共約110多萬元在民國89年(2000年)1月14日清償,
左下角還蓋有銀行大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