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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男輕女!親戚「6千萬財產全給兒子」病了被丟包 他憤怒喊「沒分到就不盡孝」遭網轟活該
其他網友則搖頭說:「幹嘛指望小孩...」、「財產拿來養老用,不用分給小孩。」、「根本不該給,自己請看護。」也有人遇過類似狀況:「鄰居長輩財產都給兒子、不給女兒,希望兒子照顧,結果就被聯手送進養老院。」、「親戚也是重男輕女,女兒照顧到累死卻沒分半毛,台北的房產被兒子整碗端去。」
若按民法規定,直系親屬間有相互扶養義務,除非是以下三種狀況,才能向法院聲請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:
一、因負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。
二、受扶養權利者曾對負扶養義務者、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、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、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(且情節重大)
三、受扶養權利者曾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(且情節重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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