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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2歲那年,老公車禍走了,我和女兒相依為命,後來嫁給同樣喪偶的單親爸。最近,女兒準備結婚,我拿出前夫留的400萬、給她當嫁妝,竟被現任尪質問「那我兒子呢?」
吃相難看的例子、也不只這樁。一名網友也曾在「爆料公社」提到,和前夫婚姻並不美滿,談聘金時婆家只願意出36萬,也沒幫他們付房子頭期款,她和前夫爆發幾次爭執,要求孩子跟她姓,後來,夫妻倆在孩子3歲那年離婚,並各自成家、漸漸較少聯繫。
前夫過世時,原PO帶著孩子去靈堂弔唁,前夫現任老婆跟她說,前夫創業的錢、幾乎都是現任出的,所以原PO兒子只能拿到少量遺產,她氣得想一狀告上法庭,卻被多數網友指責:「做人不要太貪心!」、「妳憑什麼分遺產呀?現任也說是拿她的錢創業。」、「天下沒白吃的午餐,先想想妳當初如何斷絕孩子跟前夫家的關係。」
就連原PO媽媽也勸:「有拿就好,不要太過份!」不過,倒是有網友認為,她替孩子爭取也沒錯,「法規就是規定現任先拿夫妻剩餘財產的一半,剩下的現任、所有小孩平分。除非是查不到的資產,只有少量現金,確實不合理也不合法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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