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來跟女友計畫結婚,但對方父母要求聘金8500萬,還要我把2億房產過戶到女友名下。而且婚後如果有小孩,還要再付4000萬生育獎勵金⋯⋯是不是該放生她
在我國傳統習俗中,男女嫁娶有許多禮節必須遵守,例如男方在迎娶新娘前必須給一筆聘金,就是為了答謝女方父母的養育之恩。但有一名男網友卻在網路上分享,曾有一任女友論及婚嫁,但對方卻提出聘金人民幣1888萬現金(約新台幣8490萬元),且要購置2億元婚房到女兒名下,讓他震驚不已。
最初,是一名男網友在「知乎」發文,詢問「江西的女生怎麼樣?」。這時,就有一名自稱「上海嚴公子」的網友回覆,直言前女友正是江西人,而他也慢慢公開塵封的往事,吸引許多網友圍觀。最初,2人在國外交往,畢業後回鄉準備結婚。他當時自認家境不錯,聘金應可開出百萬元,再加上上海市中心房產,應該還可以。他更想著,若這些還不夠,也可以在女方家鄉買房,掛在她的名下,足見誠意滿滿。
但他萬萬沒想到的是,女方家竟然要求聘金人民幣1888萬現金(約新台幣8490萬元),且價值新台幣2億元的婚房也必須過戶到女兒名下,還要在娘家買一棟房,供女兒回來時居住。此外,男方必須給每位親戚10萬元紅包、頭等艙機票、金銀珠寶飾品。甚至是婚後,若女兒生下一個孩子,還必須提供獎勵金1000萬與不低於2000萬的房產,可說是極盡吸血本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