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DVERTISING
我下週要結婚了,在婚禮前一週卻有賓客臨時告知不能到場,那個座位不就浪費了嗎…我跟他收一筆「缺席費」應該很合理吧?
新娘表示賓客不出席也不付禮金的話,他們就會損失至少2000澳幣(約新台幣4萬元),因此希望可以向缺席的賓客收取「缺席費」,對此網友分為兩派完全不同的意見!
支持新娘的聽眾認為,「當賓客收到邀請並確認出席時,應該就要做好計劃和預算,這完全是他們的錯,雖然我不會要求他們支付缺席費,但我認為這樣做是完全合理的!」
另一派網友則表示新娘應該接受損失,不應該太執著在費用上,「如果你無法負擔這些費用,那就辦一場便宜一點的婚禮,這是新娘跟新郎的活動,所以是由你們付錢,而不是邀請的人。」
確實空下座位就浪費掉那個位置的錢了…大家覺得該怎麼辦呢?
標籤:
分享這篇好文給親朋好友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