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生們要戴手鐲,千萬別戴在左手上,這很重要!
手鐲是一種套在手腕上的環形飾品。用金、銀、玉等製成,套在手腕上的環形裝飾品。明顧起元《客座贅語·女飾》:「飾于臂曰手鐲。鐲,鉦也。《周禮·鼓人》以金鐲節鼓,形如小鍾,而今相沿用于此,即古之所謂釧,又曰臂釵,曰臂環,曰條脫,曰條達,曰跳脫者是也。」
手鐲不同于手鍊,手鐲一般是整塊的結構,手鍊的話可以多個小件組合成鏈狀環繞佩戴在手上。
手鐲的作用大體有三個方面:一是顯示身份,突出個性;二是美化手臂;三是保健身體。手鐲一般佩戴在左手上,鑲寶石手鐲應貼在手腕上,不鑲寶石的,可鬆鬆戴在腕部。只有成對的手鐲才能左右腕同時佩戴。
「何以致契闊?繞腕雙跳脫」
手鐲在古代有很多的稱謂,「跳脫」
就是其中一種,宋計有功所著《唐詩紀事》中有個故事,唐文宗有一天考問群臣:「古詩里有『輕衫襯跳脫』句,你們有誰知道「跳脫」是什麼東西?」大家都答不上來。文宗告訴他們:「跳脫即今之腕釧也。」古代的文學作品中,常見女子以手鐲相贈戀人的情節。梁陶弘景在《真浩》中記述了仙女萼綠華曾贈羊權金和玉的跳脫。蒲松齡《聊齋志異.白于玉》中寫書生吳生偶入仙境與一個紫衣仙女歡好,臨別時,仙女把自己所戴金腕釧送給吳生留念。
手鐲作為信物的功能越來越淡了,但它仍然是女孩子們手腕上最美的風景線,古典與現代在不經意間暗暗地聯繫在一起,戴著手鐲的姑娘,可能已經不知道古代女性腕上的玉鐲常常背負著盟誓的重託了。和耳環、項鍊、戒指一樣,手鐲作為一種首飾,被人們作為服裝的配套裝飾,作為藝術品來修飾自己,作為個人風格、愛好的一種裝扮手段,正在被越來越多的人所接受並運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