懷疑前夫出.軌下.藥,女精神失常 買刀砍.人
案發前,被告結束在中醫診所的工作,到武吉班讓山樂坊(Hillion Mall)的一家店購買兩把刀。她還在付款時低聲要求店員「不要告訴任何人」,並堅持要當場拆掉包裝。店員認為不妥,用報紙包著刀子後才放入塑料袋交給被告,之後還致電告知經理此事。
持菜刀沖入店鋪揮砍
被眾店員合力制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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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買刀後乘搭德士到珍珠坊,在熟食檔外觀望一會兒後,走到隔壁店鋪蹲下,從塑料袋抽出菜刀。接著,她持刀沖入「骨里香」,對著正在工作的一名42歲男店員一陣揮砍。
店員舉起雙臂抵擋,導致手臂被砍傷。另外兩名男同事見狀上前制止,試圖奪走被告的菜刀,合力把她制伏在地。其中一名31歲店員在過程中手指被割傷,另一人的左臂遭被告咬傷。
被告在持刀行兇時,大喊自己是石燕文的妻子。警方抵達現場後,起獲兩把刀作為證物。被告聲稱,丈夫是熟食檔的老闆,不僅出軌還對她下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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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名男店員被送院治療,42歲男店員的雙手手肘有撕裂傷,腹部也被刺傷,動手術後獲17天住院假,雙臂留下永久疤痕,手部也有僵硬的後遺症。31歲店員的手指則縫了四針。
心理衛生學院報告顯示,被告患有類精神分裂症,且在案發前未被確診,沒有接受治療。她的病情與本案有強烈關聯,思維受到嚴重妄想的扭曲,自控能力受影響,促使她產生「被前夫下藥」等錯覺。
控方指出,被告在人潮擁擠的公眾場所公然持刀行兇,導致無辜受害人受傷,現場不僅有公眾受驚報警,還引發了媒體關注與社會不安,促請法官判被告坐牢19至22個月。
被告代表律師求情時說,被告在新加坡工作數年一直表現良好,也參與義務工作。她患有精神疾病,促使她犯案,懇請法官輕判。(人名譯音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