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開養情人6年,妻子一聲不吭,我直接把情人帶回家 母親70大壽,她送份大禮,害我家破人亡
王龍一口答應,後來也確實給了劉靜怡不少補償,只是劉靜怡怎麼可能這麼快就在此接受王龍,
所以對王龍總是冷冷淡淡的。王龍的性格也不可能這麼輕易被改變,劉靜怡總是不領情,王龍也懶得熱臉貼冷屁股。
所以沒過多久,王龍就再次出軌了,然而這一次他做的稍微謹慎了一些,至少在劉靜怡面前,很少和情人聊天兒。
不過,劉靜怡對王龍的態度卻一如既往,不管王龍再怎麼討好,都不會給王龍一點兒好臉色。
日子一天天過去,王龍也懶得再修復兩人間的關係,反而經常出去和情人私會,
有時還會把她帶回家裡,而這種日子一過,就是6年。
王龍不知道劉靜怡有沒有發現,然而劉靜怡一聲不吭,王龍就只當她是吃了這個悶虧,面上也不表現出來。
一直到王龍母親70大壽的時候,王龍精心地給母親辦了一場壽宴,卻在壽宴上收到了劉靜怡的一份大禮。
看見大廳屏幕上放著自己和情人不堪入目的床照時,王龍眼前一黑,差點當場暈過去,
而來參加壽宴的賓客裡,很多還是王龍的同事。王龍看向劉靜怡,劉靜怡反而沖他溫和的笑著,
但這笑卻看到王龍心底一陣發寒。
底下的人們吵吵嚷嚷,王龍的母親站在台上解決不了,最後竟然被氣到心臟病當場發作,
等到送去醫院時,醫生說情況太過嚴重,以後只能卧床休息了。
而在病房外,王龍也收到了劉靜怡的離婚協議書,他沒有任何懸念的被凈身出戶,第二天又被公司辭退了。
王龍和劉靜怡因為愛情結婚,然而因為沒有考慮太多,兩人在婚後充滿了矛盾,
劉靜怡一心想要改變維持婚姻,王龍卻只知道逃避麻煩,最後甚至選擇了出軌。
而在劉靜怡想要離婚時,王龍還和母親連起手來逼迫劉靜怡。最終,王龍也遭到了劉靜怡的報復,幾乎家破人亡。
婚姻本就不該草率,不管是相親結婚,還是戀愛結婚,都應該仔仔細細的去考慮結婚後可能會遇到的事情。
不要在婚後遇到這些麻煩,才覺得自己無法承受,不是找各種方式發泄,就是再次草率的選擇離婚。
而無論是什麼選擇,都一定會給雙方帶來傷害。
人的一生會做無數的選擇,而每個人也要為自己的每個選擇去付出相應的代價,承擔相應的責任。
婚姻從來就不是一件小事兒,他代表的責任更是重大。如果沒有想好,就不要輕易沾手,
到時候因為承擔不了壓力做了錯事兒,不僅傷害了別人,還要付出代價。
婚內出軌!男子借情人132萬承諾「借你一萬年」
分手後翻臉「起訴償還」法院判了:何必當初?
《大話西遊》中有一段經典的台詞:如果要給我的愛加一個期限,那我希望是1萬年。
愛情總是甜蜜的,熱戀期間,很多人會用甜言蜜語去打動另一半。
大陸江蘇蘇州的一名已婚男子出軌後,為對情人表真心,主動借了30萬元(約132萬新台幣)給情人,
還表示「如果非要加上一個期限的話,那就借一萬年!」
然而還不到一年,兩人感情破裂,男子竟將情人告上法院,要求返還這份「愛」。
借給情人30萬
稱「借你一萬年」
張勇(化名)與李媛(化名)在2017年8月相識,之後相戀並同居。相識時,李媛離異。
張勇還有家室,但其欺騙李媛,謊稱已經與妻子離婚。
當時,李媛正好經濟緊張,張勇為表真心,便主動轉賬30萬元(約132萬新台幣)給她,
並表明這筆錢是其已經取得離婚證的"保證金"。李媛收到轉賬後,隨即表示要寫一份借條給張勇。
張勇不接受李媛的借條,還說道,"如果非要寫借條,非要加上一個期限的話,那就借一萬年!"
感情破裂
索要30萬遭拒
2018年3月,兩人感情破裂並結束同居關係,雙方就該30萬元(約132萬新台幣)產生爭議。
張勇反覆糾纏李媛,要求還錢,李媛表示賣房子也要還款。
此時,張勇又稱,如果李媛同意與其保持戀愛關係,30萬元(約132萬新台幣)可以繼續作為"保證金"。
李媛不肯,張勇便以該30萬元系借款為由,訴至法院要求償還。
法院:「借一萬年」應認定為贈與
相城法院經審理後認為:張勇向李媛支付30萬元(約132萬新台幣)後,雙方通過微信分別作出了意思表示。
李媛主動要求出具借條,但張勇用「加個期限一萬年」的表述予以拒絕。
因此,雙方之間的民間借貸法律關係未能達成合意。
該30萬元(約132萬新台幣)款項已實際給付,李媛接受款項後,
張勇明確表示借一萬年,應認定為不具有要求歸還的意思,應認定為贈與。
張勇在有配偶的情況下與李媛同居,同居期間致李媛懷孕流產,在解除同居關係後又要求返還贈與的款項,
其行為違背誠實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則。李媛曾表示賣房也要還款,但張勇又要求繼續作為保證金,
對於返還,雙方也未達成一致。因此,張勇的訴訟請求於法無據,法院不予支持,最終判決駁回張勇訴請。
張勇不服提起上訴,蘇州中院二審維持原判。